中华女子学院转专业、辅修及双学位实施要求
一、转专业
学院对大一学生实行优生转专业制度。根据《中华女子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,特殊情况下转专业可以提出申请。
1、申请资格:
全日制在校本科生(不含委培、代培生的学生)一年级所学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学科专业基础课考核全部及格;在某一学科(专业)方向上显示了一定的特长(如公开发表了论文、著作、作品,或者在省(市)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等);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规校纪的行为。
2、考试时间:每年6月上旬
3、考试科目:
(1)学院统一考试科目:
《英语》、《高等数学》(分别为B类、C类)、《大学语文》(包括写作)。《英语》为各专业统测科目;拟转入计算机、金融专业的学生须加试《高等数学》(分别为B类、C类);拟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须加试《大学语文》。
(2)系部加试科目:
通过学院测试后,转入专业面试
4、录取原则:按测试成绩及系部面试情况录取。
二、 辅修
1、申请修读条件:在校普高本科二、三年级学有余力,对某辅修专业有兴趣的学生,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。
2、学分要求: 25学分左右。
3、毕业要求: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,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,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,发给辅修专业证书。
4、收费标准:按学分收费,每学分100元/学分;艺术、学前教育、计算机等专业收费标准为150元/学分。
5、2008年开设的辅修专业:会计学
三、双学位
1、申请修习条件:入学满一学期的在校普高本科生;主修专业的课程成绩全部及格。
2、申请修习时间:每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由学生提出申请。
3、修习要求:要求跨学科门类(法学、教育学、管理学、经济学、文学、工学)修读。
4、学分要求: 45学分左右
5、学习周期:2~2.5学年。一般与主修专业同年结业。也可以提出延迟双学位专业学习申请,不影响主修专业的毕业。
6、学位授予:完成所修读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的学习,成绩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,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前提下,授予所修双学位专业的学士学位。
所修专业达到辅修专业学分要求,颁发辅修专业证书。
修读双学位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,不影响主修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。
7、收费标准:按学分收费,一般按每学分100元收费,艺术、学前教育、计算机等专业按150元/学分收费。
8、2008年开设双学位的专业:法学、会计、金融学、英语。